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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材追溯體系建設藍圖更清晰

2019-06-14

日前,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品監管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協同推進肉菜中藥材等重要産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推進七項工作的協同,以推動追溯試點示範轉化為制度性成果,構建長效工作機制。
 
  “追溯是技術手段,目的是保障質量,因此中藥材追溯應該遵循全程、全面、統一、持續的原則。要遵循這些原則,勢必要考慮如何打破‘信息孤島’,激發企業進行中藥材追溯的内生動力。” 世界中醫藥學會聯合會中藥材流通産業發展委員會理事長、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中藥材倉儲分會常務副會長王春錄認為,《意見》直擊痛點,為中藥材追溯的前路撥開迷霧。
 
  多方協同  破“信息孤島”
 
  追溯體系建設是強化質量安全監管、保障放心消費和公共安全、服務消費升級的重要舉措。2016年1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産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号,以下簡稱國辦95号文),提出圍繞食用農産品、藥品等重要産品,加快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重要産品追溯體系。
 
  《意見》指出,國辦95号文印發以來,各地各部門積極行動,有效提升産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但在工作機制協同、平台互聯互通等方面還需要加強和完善。
 
  在王春錄看來,《意見》指出的問題,在中藥材追溯領域現實存在。一方面,中藥材産業鍊較長,從種植、炮制、流通到成藥,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家藥監局等多部門分段管理,各自部署追溯事宜,追溯數據難以互通;另一方面,衆多企業和行業協會也在構建中藥材追溯平台,形成多種業态并存、各平台标準不一的局面。
 
  “多部門共同管理、多業态并存,或将加劇‘信息孤島’的狀況,難以實現全程、全面、統一、持續的追溯,因此部門間協同推進中藥材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至關重要。”他補充道。
 
  《意見》由七部門聯合印發,提出了推進追溯工作機制、信息平台、應用、建設運行投入、法規制度建設、政策配套和培訓宣傳七個方面的協同,并明确了各部門的職責。對于《意見》的出台,王春錄樂見其成,認為這有助于打通追溯信息流動的通路,破解“信息孤島”的難題。
 
  直擊痛點  解追溯難題
 
  《意見》細化了“七個協同”的具體内容,其中多項措施引起行業熱議。
 
  法治建設是王春錄最關心的内容之一。《中醫藥法》明确,“國家鼓勵發展中藥材現代流通體系,提高中藥材包裝、倉儲等技術水平,建立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但行業的具體實踐需要更細緻的指導,因而王春錄在多個場合呼籲制定實施條例,為中藥材追溯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支撐。
 
  此次《意見》中推動追溯法規制度建設協同的相關内容明确,“商務部門牽頭探索推進重要産品追溯綜合立法,各相關部門繼續推動将生産經營企業建立信息化可追溯制度要求納入各領域專門立法中,支持有立法權的地區開展追溯地方立法工作”,在王春錄看來,這正是中藥材追溯體系建設當下迫切要解決的問題。
 
  令王春錄欣喜的是,《意見》提出的很多措施是要用市場手段解決問題,如“推動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産品,引導電商、商超、團體消費單位積極采購、銷售可追溯産品”“推動相關認證機構将追溯要求納入審核評價指标”。
 
  “能産生内生動力的追溯才是好追溯。”王春錄說,進行質量追溯的優質産品能打開銷路,企業才有繼續實施中藥材追溯的動力,而認證機構将追溯要求納入審核評價指标,也推動着企業開展中藥材追溯。他也提醒,認證機構對追溯的評價應該下沉到追溯産品的質量層面來,而不僅僅是追溯行為本身。
 
  對于繼續推動中藥材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王春錄還提出兩點建議:一方面要采取市場+監管的模式,提升企業對實施中藥材追溯的重視程度;另一方面要由一個部門來牽頭制定中藥材信息化追溯管理體系,統一追溯标準。